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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专业化的白酒营销市场创造了前所未有的传奇后,相关条件成熟的基础上,“茅台液销售公司”由茅台集团于2004年授权首家成立的异地全国性专业品牌营销公司,是享有独立核算、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的股份制企业。公司座落在与珠江、长江三角洲齐名的黄河三角洲中的一座美丽富饶、资源丰富、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兴城市—滨州市。公司经营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,拥有300余名正式员工,组建了数量达4000余人的庞大专职促销人员队伍,销售网络遍及全国各地,成立了18个市场部,全权负责客户售前、售后服务。
“茅台液销售公司”的成立,标志着茅台酒厂在完成产量超万吨的任务下,向“百亿工程”的销售发起了进攻。“茅台液”——茅台浓香第一液,在新世纪中继承和发扬“茅台”国酒文化的同时,肩负着“人文茅台、科技茅台、绿色茅台”光荣历史使命。它是茅台集团在保持“历史酒、文化酒、政治酒、外交酒、友谊酒、礼品酒”的国酒文化前提下,着眼于现在市场的发展,满足社会的需要而开发的“浓香型”酒,目前投放市场的产品有“星级酒”(三星、四星茅台液酒)、“品质酒”(精品、极品、珍品、贡品茅台液酒)和50号、30号、15号、10年、5年茅台液酒、以及根据经销商的需求量身定做的“专供酒”和系列中高档礼盒,每款有38度、52度两种产品。
“茅台液销售公司”在专业运作市场中发扬“励精图治,求实创新,高效守信,服务社会”的企业精神,坚持“以市场为中心,管理为重点,效益为目标”的工作思路,实施“打造茅台浓香第一液”的品牌战略,执着地贯彻“无情不商”的经营理念和“诚实为本”的经营原则,坚守“以诚取信,以质取胜,创新服务,追求卓越”的质量方针,在茅台酒厂的领导下,精心打造“茅台液”,全面走向现代化,续创国酒浓香文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