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在专业化的白酒营销市场创造了前所未有的传奇后,相关条件成熟的基础上,“茅台液销售公司”由茅台集团于2004年授权首家成立的异地全国性专业品牌营销公司,是享有独立核算、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的股份制企业。公司座落在与珠江、长江三角洲齐名的黄河三角洲中的一座美丽富饶、资源丰富、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兴城市—滨州市。公司经营面积达3000多平方米,拥有300余名正式员工,组建了数量达4000余人的庞大专职促销人员队伍,销售网络遍及全国各地,成立了18个市场部,全权负责客户售前、售后服务。 “茅台液销售公司”的成立,标志着茅台酒厂在完成产量超万吨的任务下,向“百亿工程”的销售发起了进攻。“茅台液”——茅台浓香第一液,在新世纪中继承和发扬“茅台”国酒文化的同时,肩负着“人文茅台、科技茅台、绿色茅台”光荣历史使命。它是茅台集团在保持“历史 [查看详情]